综观海王的传播行为,鲜闻其有点声势的活动,一个“把你的喷嚏寄给我”的活动也仅局限于征集关键时刻怎能感冒的创意。想想90年代早期,海王的创业者曾经策划的轰动大江南北的海陆空“CI秀”、“金牡蛎表关心公关活动”和响彻首都的“海王之夜”等活动,简直怀疑海王是否中了“品牌”的邪气,连一向注重销售的上海健特也乐此不疲于搞“脑白金”杯“CCTV电视舞蹈大赛”、“脑白金”杯CCTV电视模特大赛、CCTV“脑白金”杯服装设计暨模特电视大赛、“微量营养素与国民健康研讨会”,、CCTV“黄金搭档”杯服装设计暨模特电视大赛等活动,而海王却一味地钟情于高高在上的空中宣传,而忘却了与消费者的亲密接触与沟通。
二、做品牌就是做广告创意?
不容否认,海王的影视广告创意是到位的,因此也在2001-2002年度屡获“十大赏心悦目的广告”等奖项,尤其是其诙谐幽默的“关键时刻”篇与形象生动的“篮球”篇。
但我们知道,优秀的有销售力的创意,要讨好的是心智简单、拒绝复杂与迂回的消费者,而不是刻意求新求异、想象丰富、理解深刻的广告咨询业内人士。信息的多元化与广告的狂轰乱炸,使消费者对品牌信息传播的接受日趋复杂,一个好看的广告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但却不一定能引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为什么?因为他们不一定会因为一个好的广告而对品牌产生真正的信赖。
可以说,中国的消费者还是相当“弱智”的,我们绝对不能高估他们的接受能力。在业内,对于广告创意表现,有一个简单的评判标准就是:一个初高中生能否看懂与接受。这也难怪脑白金们的广告虽天天受媒介指责,但销售业绩却不见消退,这也许就是中国的国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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