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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民事诉讼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http://www.zdgj.com/index.php 2007-12-19 10:22:14  肖国清 重庆法制网

    申请再审是法律赋予诉讼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以纠正错误裁判和调解”。

    申请再审由当事人提出,它不同于“起诉”与“上诉”,后两者引发诉讼程序。申请能否再审,其最终决定权在法院。申请再审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它只是为人民法院提供发现错误的判决。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进行审查,并对已发生的法律效力的裁判是否确有错误进行认真审查。

    法律规定了几项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具体情况:

    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6、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也要符合上述五种法定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是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应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7、申请再审的力度虽没有“起诉”和“上诉”强硬,但是作为一项当事人诉讼权利,可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的措施,它比申诉更实际,对法院的审判监督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充分、全面地了解申请再审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重要的一环。

编辑: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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