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力?生产力?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当面对货架前的一排同样的产品时,是否是目前或者是经常有热点事件的品牌抢先从脑子里冒出来?即使你当时并没有买这种产品,最起码这种效应就会增加消费者购买该品牌产品的机率。可口可乐做了那么多的广告、活动、新闻事件为什么?不就是为了影响顾客选择的那一刹那吗?对于许多企业来讲,本来就是以聚人为本的,目光和关心度被有效的聚集,就等于已经赢了一半儿。
在各界争相讨论“眼球经济”的时代,注意力就是财富。目前,各行各业凡涉及营销、推广方面,言必称“注意力经济”,此种说法来自1997年美国学者MichaelGoldhaber的一篇题为《注意力购买者》的文章。他在文中指出:“获得注意力就是获得一种持久的财富。在信息爆炸的新经济下,这种形式的财富使你在获取任何东西时处于优先位置。因此,注意力本身就是财富。”现代社会有这样一条竞争铁律,那就是谁先让消费者知道,谁先让消费者认知,谁先让消费者试用,谁成为热销产品和强势品牌的机率就会比你的竞争对手要高。那么要想获得这些的唯一途径就是,企业必须要运用突出有力的方法来聚焦公众目光,为项目的宣传造势,获得较高的公众关心度。
因此你就必须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只有出新招才可能制胜。而动用企业掌门人亲自出马,特别是该企业的掌门人在业界和公众中本身就有较高的知名度时,这招就更管用了。做秀也好,代言也罢,企业家站到台前来,往往可以发挥广告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其吸引的眼球更集中、更持久。你抢夺了公众的“眼球”,你就容易在消费群体脑海里的品牌排序之中抢先冒出头来,获得好的销售业绩。想想看,有多少人是因为喜欢张瑞敏、柳传志,所以喜欢海尔、联想?再想想看,张瑞敏之于海尔,柳传志之于联想,他们的传经论道每年要为企业节省多少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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