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持有的股份现金红利将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2、地址: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3、咨询电话:0591-85383777
4、传真:0591-85383666、0591-85382719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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