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地区投资分工与区域内经济体系相对完整化矛盾的处理问题。总体分工要求进行的区域投资战略设计,必然带来地区投资内容的相对集中化。与前一点相关,在地区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的背景下,这种状况可以通过区域经济互补来解决;但经济互补的实现,在实践中是不可能做到完全充分的;至少,在满足各地区发展需要的及时性上就存在弱点;何况某些难以预料的经济异动,也完全可能导致相对单一的地区经济 在某一时期陷入某种程度的萧条甚至瘫痪状态中。
同时,由于价格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某些地区在宏观角度上确立的发展优势特别是资源优势所在,投资实施后短期内未必能为地区带来比较效益,因而它还可能影响到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均衡性。这样,地区内经济体系在各有侧重基础上的相对健全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客观要求,而这与实现地区分工的战略无疑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强调地区投资分工的战略不能走极端,它并不意味着对地区经济体系化的忽视,只不过地区经济体系的健全,应当围绕着优势或主导产业而逐步拓展形成,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比重应有较大区别罢了。在投资形成总量有限的背景下,如何合理确定各地区优势、主导产业与一般性产业的比例关系,也是设计空间投资分布战略时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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