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共同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开展次区域经济合作,目的是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下,发挥泛北部湾地缘优势、沿海港口与海运优势、海洋资源优势等,推进中国-东盟海上次区域合作,加速泛北部湾地区的经济发展,共同打造太平洋西岸新的经济增长极和经济新高地,促进泛北部湾国家和地区经济共同繁荣与进步。
合作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合作,理顺区域内部各种经济关系,建立完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增进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促进相互投资与贸易,实现商品、服务、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形成相互协调、互利共赢、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较高的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共同体,并最终发展成为太平洋西岸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在世界具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新高地。从而,极大地提升泛北部湾区域在国际经济舞台中的地位。
首先是近期目标(今后5年左右):
——形成和建立精干、高效运作,有影响力,有重要作用的区域合作机制和平台。
——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对接,形成中国-东盟海陆空交通枢纽的雏形;
——实现中国与东盟之间人员流动、货物贸易便利化;
——中越建设北部湾经济圈在合作机制和具体项目上有重大进展和取得显著成效;
——初步建成泛北部湾旅游圈;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崛起。
其次是中长期目标(今后10~20年左右):
——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海陆空畅通、发达的区域性立体交通网络。
——建成海运发达、分工协作的泛北部湾港口联盟。
——建成比较发达的泛北部湾旅游圈。
——建成自然海洋资源、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次区域。
——形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中的区域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中心。
——泛北部湾成为相互协调、互利共赢、一体化水平较高的泛北部湾次区域经济区,成为太平洋西岸经济发展新高地和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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