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思维方式
1.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思维方式就是思维主体在实践活动基础上借助于思维形式认识和把握 对象本质的某种手段、途径和思路,并以较为固定的、习惯的形式表现出来。
思维方式标志着人们思维活动的基本特征,是一个由许多方面、不同要素 构成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思维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思维的客观方面主要是 指思维对象、思维的物质技术手段和思维的物质工具;思维的主观方面主要是 指思维主体的知识及其结构,思维主体的观念、语言、习惯、情感、意志、文化等精神素质,以及思维主体的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程序等。其中,思维方法是思维方式的核心内容和具体体现,构成了思维方式中最实质、最基本的部分。
2.思维方式的特性
第一,时代性。思维方式具有时代性,一定的思维方式总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同时,时代的发展也必然对思维方式的发展提出相应的要求。任何一种思维方式总是根植于特定历史时代的实践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土壤中,在此基础上生长和发展起来,并随着历史时代的推移而发生变革。
第二,相对稳定性。人类的思维活动复杂多变,但其思维方式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从思维活动的客体方面看,由于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反映这种联系的思维方式也必然相对稳定。从思维的主体方面看,思维方式根源于社会的物质存在和人们的实践经验。思维方式一旦形成,就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广泛性,为大多数人采用,经过多次的反复和传承,构成了人们惯常的思维样式和方法,潜移默化地支配着人们的行动。
第三,能动性。思维世界是物质世界在精神领域的反映和内化。但是,思维方式一经形成,就会以其精神的力量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作用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科学、进步的思维方式,能够有效地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陈旧、落后的思维方式则会阻碍人们正确的实践活动,阻碍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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