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按15%税率征收。 加大企业所得税前抵扣力度 《政策》指出,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该类仪器和设备,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申请专利由政府埋单
《政策》明确鼓励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相关专利。根据《政策》,文化创意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可从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中给予支持。本市设立数字著作权登记中心,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登记著作权,对属于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政府给予资助。 政府设立两个专项资金 第一个专项资金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北京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第二个专项资金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5亿元,分三年投入,支持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 创意人才将优先办“绿卡” 创意产业的优秀人才将受到各种奖励和优惠,京外人才可优先办理调京或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政府还将设立文化创意奖,对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此外,根据《政策》,教育部门对文化创意人才海外培训、海外专家和大学生来京研习予以资助。 与此同时,在前不久北京市推出的人才开发目录中,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赫然在目。涉及文艺演出管理人才、动漫和网络游戏制作人才、会展人才等12类人才。据市有关部门介绍,“绿卡”满3年并符合要求者,经单位推荐可申办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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