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
我国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与德日的集中型比较接近,所以,配合内部激励机制,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是提高资本结构内部治理效应的关键。笔者认为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对国有股实施有效的人格化管理。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是因为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缺乏真正所有者的监控和有效的监控机制。正是由于国有股权监控不到位,外部监控又缺乏有效市场,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经营业绩滑坡、管理层贪污浪费现象屡有发生,可见,国有股权治理效应弱化所形成的代理成本是巨大的。加强国有股管理,制度安排是关键。第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利分明的新体制。第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独立于政府以外,且国有股的持有者,不应是政府的官员代表,而是由政府授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由于国有股持有单位仍不是出资人,所以,还必须通过一定的契约和监督措施对国有股持有者进行激励和监督,这是新机制有效性的保证,否则,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第三,强化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赋予其实质性监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四,通过增加债务或增加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也可通过国有股出售、回购、协议转让、股权转债权等方式,实现国有股减持,弱化政府的控制与干预作用。第五,让国有股逐步上市流通,通过市场的力量重新配置公司所有权结构。
2.培育机构投资者。在目前国有股垄断持有而实际所有权缺乏人格化主体的情况下,发展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有股缺位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机构投资者作为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较大,退出成本较高,他们有一定的积极性去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可以在积极利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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