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本公司现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3.4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共需送出公司股票43,998,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安排对价43,998,000股。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参与本次股改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遵守上述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如下:
红太阳集团将在红太阳2006-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60%。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7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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