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制度问题上,公司法人管理结构的完善是其核心问题,国内法学家,经济学家对其论述颇多,其中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问题在近几年引起中国学者的广泛关注。
现代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核心
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管理结构,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最大程度挖掘公司的潜力,发挥公司的效能是我国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到目前为止,不少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职工参与公司机关制度,但法无通法,由于各国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历史背景不同,各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都有自己的特色。我们有必要在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主要方向和制度安排。在公司制度创新过程中找出适合本土国情的中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模式。 职工应该参与公司制度的建立
西方国家在长期的探索中引入了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制度,体现了劳动者参与公司所有权分配原则,形成了资本所有者与公司劳动者共同管理公司的新型公司管理结构。所谓职工参与公司管理是一种由公司法规定的,职工以特定方式参与公司决策机构、介入公司决策程序,影响公司决策结果、监督公司决策实施的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参与”一词最早出现在德国,与之相关的立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至今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 我国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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