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造成目前我国村土地流转不畅的原因,在于农民的土地股权缺位。农民的土地股权也就是农民作为农村集体成员享有的土地股份所有权及相应的受益权。土地股权缺位,也就是目前农村土地经营体制中,没有农民土地股权的法律认定,在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土地股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这是农民不愿且不敢放手流转其承包地,使得土地流转不畅的原因。农民的土地股权既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也是土地流转的体制基础。农村土地股权经营就是以农民土地股权为基础的土地经营制度。可分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和土地入股经营两种类型。基于土地股权经营制度下的土地流转,具体可分为经营权流转和股权流转两种类型。这样可适应农村土地流转的不同情况。
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以来,亿万农民分得了承包士地,有了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和发挥。由此推动了我国农业在一个时期的快速发展。但我们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同时,缺乏土地流转的体制基础,故未能形成土地流转的有效机制,从而影响了土地的正常流转,使得土地流转不畅,诸多问题也日渐显现出来。
首先是土地流转不畅,制约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也影响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健康发展。由于家庭承包经营中,承包人口与承包土地在承包期内相对稳定,不同等级类型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占有,将土地分割的零碎分散,农户经营费时费力;自然条件相同的区域耕地难以集中连片,实施规模种植经营。统一的机械耕作、植保等社会化服务以有效开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难以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难以推广,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难以降低,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制约着产业农业、现代农业和市场农业的快速发展。故土地流转不畅,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体制障碍。而加快土地的正常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我国农业驶入发展快车道,--即驶入产业农业、现代农业和市场农业的切入口;也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加速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战略选择。故加快土地流转,有利于加快规模经营的发展;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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