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薪酬分析
F公司的薪酬制度仍然沿用D公司的岗位技能结构工资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职务工资制度”)。员工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部分相对固定,主要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和各种补贴”四项组成,工资组成和所占比重不尽合理,以上四项都随着工龄的增长而增长,只是当员工工资上升到本岗位最高标准时,岗位工资就不再增长,而技能工资和工龄工资还是固定地随工龄的增加而增长。
年轻的大中专生因为工龄较短,即使干的再多、再好,其收入也不会超过贡献不大但工龄长的职工,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导致离职率较高。奖金的80%主要依据职工的岗级和工龄发放,20%由部门内部调剂发放,加之没有形成科学的考核机制,基本上也是平均分配,个人收入与个人贡献脱离,没有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功能,致使员工态度比较消极、工作缺乏热情。
F公司现行的考核制度基本上属于传统形式的考核。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等定性指标为主,没有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分,内容基本上是整齐划一,违背了考核的客观性原则。考核指标和权重设计也不科学,各项考核指标所占的权重基本相同,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所占权重太小,没有突出重点,失去了以考核促进目标实现的意义。定性考核标准太多,缺乏对考核指标量、质、期的具体描述和要求,容易在考核标准的理解上造成偏差,增加了考核的难度和主观因素,加之大部分考核者主要是根据被考核者的印象来评价的,难以反映员工的真实业绩,导致考核基本流于形式,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考核起不到应有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二、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1、两个公司没有理顺权利和地位之间的关系。F公司没有理顺与D公司的关系,在企业运做和管理上都受制于D公司。F公司和D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是鉴于F公司刚成立,许多业务要依靠D公司,而且D公司的领导基本上都是F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两个公司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重要的是D公司把F公司作为自己的一个下属企业来看待,致使F公司失去了独立法人的地位和权利。
2、F公司没有建立起与独立法人地位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保证一个企业健康运做的根本保证。F公司基本上是照抄照搬了D公司的管理制度,可以说F公司是D公司的复制。这些制度不但与F公司的企业性质不相适应,而且这些管理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多弊端,致使F公司的用人、薪酬和考核也没有建立与企业性质相符的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所以出现了决策滞后、管理效率底下等状况,严重制约了公司的壮大和发展。
3、观念没有转变,仍然是国有企业的旧观念和老思路。由于公司的员工都是从D公司划转过来的,员工在思想上和观念上仍然没有转变,还是国有企业吃“大锅饭”的思想,没有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等、靠、要思想严重,导致企业缺乏活力和朝气,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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