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公司将销售人员的电话费、交通费进行了定额控制,这种方式很值得推敲。一般情况下,销售人员所用的交通费和电话费主要是用在开拓市场、联络客户上,通常所花费用和工作量是成正比的。给予定额费用的目的并不是让其减少业务量,而是让他从思想上尽量节省费用。降低费用决不能以牺牲业务、降低效率为代价。有的外资企业规定出差可以坐飞机,但是坐火车软卧却不给报销。因为他们认为坐飞机是为了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而坐软卧是浪费时间,是为了贪图个人享受。
薪酬兑现原则。薪酬兑现是实施利益激励的关键环节。什么样的薪酬才能让销售员满意?公平理论告诉我们,让员工感觉公平的薪酬他就会满足,就会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怎样让员工感觉自己的薪酬是公平的?销售人员在衡量自己的报酬是否公平时,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本公司其他岗位的职工的收入;本公司其他销售人员的收入;其他类似单位销售人员收入。所以,企业制定薪酬目标时,要让销售人员的薪酬高于公司内技术含量低的岗位员工的收入,吸引更多的优秀员工加入营销队伍,也能对现有销售人员起到鞭策作用。同时,企业要经常调查本地和外地同类型企业销售人员的薪酬水平,有针对性地调整本企业的薪酬政策,增强其对销售人员的吸引力,留住优秀人才。这一政策对于所有员工应一视同仁,应和销售人员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建议,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受到了公正对待,从而激发他们奔向更高的目标。
有的企业对于销售人员的薪酬兑现期限是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甚至还有到次年三月才兑现上年薪酬的企业。这些做法都不妥。根据心理学的调查结果,对于员工一次激励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天,也就是说,两次激励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这个期限。销售人员长期在市场上作战,有时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其业绩并不理想。此时绩效考核绝对不能唯销量论英雄,而应给予销售人员基本的生活费,保证其基本生存需要。实行 “底薪保生活,高薪靠贡献”的薪酬指导思想,每月固定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和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使管理工作更人性化。
构建共同愿景
一个美好的共同愿景可以唤起企业内部员工发自内心的希望,员工和企业之间有强烈的一体感,企业会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它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可以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有效地规范和引导员工的行为,使其产生“士为知己者死”的心理效应。
销售人员是公司的形象代表,他们的素质是公司素质的体现。现代社会日新月异,对他们进行培训,既是个人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应给予关注,适时创造机会对他们进行产品知识、营销知识、财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让员工感觉到企业很关心自己的成长,自觉地将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统一起来,为自己的明天而努力工作。
诚信规则同样适用于对员工的激励,企业对员工一定要 “言而有信”。许多公司为激励销售人员而制定了“上不封顶”的薪酬策略,但是当年底考核兑现的时候,又感觉偏高了,唯恐引起贫富差距过大,于是,临时巧立名目,来个考核,以此来减少销售人员的收入,搞内部平衡。这样做的结果只会严重挫伤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引起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危机,迫使员工意愿和企业愿景相偏离。通常超额完成销售指标、收入被减少的都是最优秀的销售人员、是营销一线的骨干,对他们的打击必然给企业带来惨痛的教训。因此,企业要想和员工达成共同愿景,实施有效激励,对员工一定要言而有信,说到做到。
|